有民眾向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陳情,抱怨現行機上盒收費標準不一,從500元到1000元不等,還有業者取消押金,只收「租金」,約滿無法退錢。徐永明詢問NCC此一亂象,NCC解釋業者有押金和租金兩種選項供消費者選擇,完全不知有業者取消押金、只收租金,NCC得知後表示會立即介入處理。NCC去年發布的「有線廣播電視數位轉換實驗區計畫實施辦法」中,第七條訂定系統經營者應依訂戶之實際需要,無償借用訂戶1至2台數位機上盒,第三台以上數位機上盒之收費方式應考量當地訂戶之收視需求,提出有利於數位轉換之優惠措施。 徐永明指出,第三台機上盒收費標準不一,雖然美台機上盒功能不同,但業者可自行選擇較高級的機上盒,導致民眾也只能配合。而徐永明在實際詢問業者之後,發現凱擘大寬頻雖然在網路上有押金和租金兩種選擇,但實際上早已取消押金制度,現在民眾只能選擇被收租金,等於變相增加收視費用。徐永明表示,若特定區域的數位化比例過60%之後,整區訊號會從類比完全轉換成數位,民眾不得不使用機上盒,讓業者更可以予取予求,希望NCC要嚴格規範業者的收費標準。 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表示,NCC對於數位機上盒的規範缺少相關標準,不利民眾權益。以南韓為例,僅需要支付押金,消費者不需要負擔鉅額成本;美國則是發展相關技術以取代機上盒。政府應該將機上盒視為基礎建設之投資,不應轉嫁消費者。對此,徐永明也表示,機上盒應該視為基礎建設,而原先機上盒收取押金,現改為租金,提高民眾負擔,NCC既然有提供補助,更應該介入去制定相關規範,嚴格把關消費者權益。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技正牛信仁則表示,機上盒收取金額差異取決於機上盒之功能,若強制規定機上盒統一價格,業者可能僅提供最低標準之機上盒,且數位產品使用年限約5-10年,若消費者買斷,對消費者是不利的。對於業者從收取押金變租金一事,牛信仁反駁,業者有提供民眾押金和租金兩種選擇,不可能完全只有租金,而對於徐永明質疑部分業者只能供租金選項,NCC則表示不知情,但現在會依據立委提供的資訊立即介入處理。徐永明表示,現況機上盒業者收費僅會告知消費者單一型號單一費率,而收取租金則沒有上限,變相造成民眾負擔;且數位化後,消費者也無法回頭,否則電視也無法觀看。徐永明強調,希望NCC嚴加把關機上盒業者「押金」變「租金」之狀況,並制定相關費用規格標準,不能讓業者予取予求,有濫收額外費用的機會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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